2.经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的新规 ,
1.经认定的出台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
5.经认定的高技高技能人才取得与申请认定时所从事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为加快推进泉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定
《规定》中的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 、行业协(学)会、对用人单位生产实践中具有精湛专业技能,实际办公地均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并合法正常经营的企业、《规定》中的技能人才是指与泉州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日制有效劳动合同,
《规定》中所认定的职业(工种)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公布的职业(工种) 。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高级工(三级)或技师(二级)水平的技能人才予以直接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或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 ,贡献较大 ,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可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泉州近日印发《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可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相应的人才扶持政策。
4.鼓励支持在泉州注册的台资企业及吸纳台胞的用人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
3.用人单位可从已认定的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择优设立“首席技师”
